淺談DNR:從殯葬現場的看見,到提前安排說再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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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已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,長照與末期醫療的議題變得愈加沉重。許多家庭在面臨親人重症或臨終的關鍵時刻,往往必須在短短幾秒內,做出攸關生命品質的重大抉擇。
主持人親身分享:「去年媽媽因中風昏迷,醫師問我:『昏迷指數這麼低,救起來可能成為植物人,要不要救?』我的直覺當然是:『救,一定要救!媽媽只有一個!』所幸媽媽後來恢復得很好。但這段經驗讓我深刻體會——如果當時沒有預先留下意願,家屬要在瞬間做出影響親人後半生的決定,是何等的煎熬。」
本集邀請到單程旅行社社長小冬瓜,分享他多年來在殯葬與醫療末端累積的深刻觀察,深入探討DNR(不施行心肺復甦術)與預立醫療決定(AD,Advance Decision)的核心意義。
這些關於生死、善終與家族情感的寶貴故事,也被他整理成書——《想你時,終於可以笑著流淚》,為每個即將面臨生命終章的家庭,提供更多準備與理解。

小冬瓜:「我不怕死,但我怕生不如死。」
自小在殯儀館與火葬場環境中成長,小冬瓜最常被問的問題是:「你怕死嗎?」
他的回答始終一樣:「我不知道,因為我沒死過。但我很怕『生不如死』。」
這並不是一句空泛的感嘆,而是他親眼目睹太多「無效醫療」現場後的真實體會。
📌 117針強心劑的震撼現場
高中時,他第一次看到一位長輩全身插滿管子,在極度痛苦中被「留住」。多年後,他看見更極端的案例:
一位老先生已失去生命徵象、肢體發黑,甚至已有蒼蠅飛繞,但家屬卻堅持急救,甚至在門外揚言要控告醫院。
護理師無奈地透露,為了滿足家屬「維持脈搏跳動」的堅持,醫護人員被迫替這名老先生施打了117次強心針。
那一刻,小冬瓜徹底明白:他害怕在痛苦、折磨中被「拖著」死去。這份對於「生不如死」的恐懼,也成了他推廣「善終權」理念的起點。
一、無效醫療的代價:不只是痛苦,更是家族的消耗
許多人認為:「到時候讓孩子決定就好。」
小冬瓜坦白說,這是一種對家人極重的負擔——因為無論做什麼選擇,都會讓他們痛苦一輩子。
小冬瓜表示,他不是來推廣安樂死——但他希望台灣社會理解:善終不是選擇怎麼死,而是不痛苦地走完最後一段路。
統計顯示,台灣人平均餘命約8.24年,但是許多人可能在臥床、失能、痛苦中度過晚年。台灣人對死亡的避諱,是造成無效醫療的根源之一。健保每年約有四分之一經費,投入可能無效的醫療。
「國外將生死掛在嘴邊,家屬很清楚親人的價值觀,能毫無壓力地為其做決定。但台灣社會從不談論,當危機來臨時,家屬做決定便會自我懷疑:這個決定是他想要的嗎?」
再加上醫師法第21條規定「醫師對於危急之病人,應即依其專業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,不得無故拖延。」的存在,讓醫生在醫療現場常面臨兩難:不積極救治可能被家屬質疑、甚至提告;但過度急救,卻可能讓病患經歷無意義的痛苦。
在這些故事背後,我們看到的不是醫療的冷酷,而是制度還沒為「尊嚴離去」留出足夠的空間。
二、核心法規與制度:善終的法律架構
醫界普遍面臨一個痛苦的問題:明知道急救沒有意義、只會讓末期病人更痛苦,但不做又怕被告,於是有了「對末期的病人是不是不要再進行所謂的痛苦的醫療」的反思。
台灣善終制度的核心目的,是讓醫護在「不急救」時不會面臨法律風險,同時保障病人自主的選擇權。
1. 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》(DNR)
2000年通過的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》,首次提供末期病人避免無效急救的法律依據。
- DNR(DoNotResuscitate):指不施行心肺復甦術,適用於明確的末期病人,由病人或家屬簽署後生效。
- 核心理念:不是放棄治療,而是避免無謂痛苦,追求善終。
然而,DNR仍有其限制,例如:病人自己可能不了解、家屬未必了解病人意願、一張紙可能被家屬隨意推翻,且不適用於所有臨床狀況。因此,需要更完整的制度來承接與深化。
2. 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(AD)
2015年通過、2019年正式上路的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,將預立醫療決定擴展至五大臨床條件。
- 五大臨床條件包含:末期病人、永久植物人狀態、不可逆轉之昏迷、重度失智症、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重症。
- 這些情況的共同點是:只會越來越糟,且伴隨痛苦,無法治癒。
- AD的核心理念:在意識清楚時,明確表達未來醫療意願,預先進行安排,減輕家屬決策負擔,避免無意義的醫療介入。
三、AD簽署流程與意義:愛的預先照護
簽署AD的過程與意定監護有異曲同工之妙:都是在有意識時,提前決定未來誰來管理自己的權益、誰來替自己做決定。這是為了避免當那一天真的來到時,家屬因缺乏依據而陷入爭執或自責。
AD的功用在於:把家族的共識先建立好,使任何人都無法推翻你的決定。
1. 關鍵步驟:ACP諮商(Advanced Care Planning)
AD簽署必須透過ACP預立醫療照護諮商,確保本人與家屬充分理解後才簽署。
- 預約與費用:選擇有提供AD服務的醫院,掛ACP門診。費用約NT$1500–$3000不等,有的醫院會鼓勵團報(夫妻、手足同行)更優惠。
- 諮商內容:醫生、護理師、社工會共同參與,完整解說五大臨床條件、維生醫療的具體行為,並解答「之後都不再執行治療或急救嗎?」、「能取消嗎?」等常見疑問。
2. 為什麼要帶二等親?
簽署需有兩名見證人,並且需要一位二等親內的親屬(配偶、子女等)陪同並見證。
【關鍵人物:二等親】
這是為了確保執行時,這位親屬能成為最強大的「支持者」。當醫護人員執行預立決定時,這位親屬可以堅定地站出來說:「我清楚知道這是他生前的意願,我們討論過!」這能有效阻止其他不了解的家屬質疑或提告,保障醫護人員,也保障當事人的意願能順利被執行。
3. 專屬於「我」的生命選項
在ACP諮商中,當事者可以針對「植物人」狀態自訂期限,這是一個充滿溫柔與愛的選項。
📌 小冬瓜夫婦的故事:小冬瓜一開始選擇一年,是考量到經濟能力可以負擔。但在經過醫生說明才明白自己真正的想法,進而選擇「不留戀」。而他太太則寫下「六個月」。太太表示:「我不是怕死,而是希望留給你六個月,讓你去消化、準備。當我意識到你已經能從容地面對這個課題時,再送我走。」
AD的價值就在於此:它不只落實自己的意願,更是一份對家人的「預先照護」,讓你的離去不再是家人的重擔或陰影,而是一個有準備、有尊嚴的道別。
四、預立決定的核心價值:善終是家族的傳承責任
善終與AD的價值,可概括為三點:
- 預先溝通:減少家屬在急診室面臨的生死抉擇,避免做出「救了很痛苦,不救很自責」的決定。
- 生命尊嚴:避免過度維生醫療與不必要痛苦,確保生命最後的品質。
- 家族風險管理:預先處理不可預期的重大醫療狀況,避免因財產繼承與急救選擇而引發的家族糾紛。
善終不是放棄,而是選擇尊嚴與品質。這是家族傳承責任的一部分。
五、總結:死亡無法避免,但混亂可以預防
西醫的棺材裡,裝的是死人,不只是老人。意外隨時可能發生,所以善終準備不是老年人的事,而是每個成年人的責任。
簽署只是開始,請開始與家人「談死」
「很多人說自己會死,但卻用一種彷彿不會死的方式在過日子。」善終的準備,就是去擁抱「我們終將會死」這個課題。
面對不可預期的重症與意外,提前規劃臨終醫療決策格外重要。
- 預先溝通是關鍵:讓家人了解病人的意願,避免緊急時被迫做出艱難選擇。
- 對生命的態度:善終不是放棄,而是選擇尊嚴與品質。
- 給活著的人準備時間:不只是病人安心,也讓家屬有心理空間去接受與陪伴。
小冬瓜的故事提醒我們:死亡無法避免,但「生不如死」可以預防。透過了解DNR與預立醫療決定,每個家庭都能更從容地面對生命最後的告別。
談死亡不是不吉利,而是為了更有尊嚴地活著。只有充分的溝通,才能讓你的AD真正發揮作用。請為你的生命品質和家人幸福,選擇從容,選擇尊嚴。
不論您是想了解長者照護、臨終醫療規劃,或是想為家族風險管理提前準備,《富世代Talk》將成為您理財旅程中的寶貴資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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