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該注意什麼?法律觀點全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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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是一段關係的建立,
離婚則是一種生活型態的重新調整。
面對婚姻關係的變化,除了情感層面,更涉及法律程序與權益保障。本集邀請專業律師,針對離婚實務中常見的法律問題進行解析,內容涵蓋離婚程序、親權與監護、財產分配、婚前協議等核心議題,協助您掌握關鍵知識,做出合適判斷。

一、離婚方式與程序:協議 or 訴訟?
1. 協議離婚(雙方合意即可)
當雙方都有離婚意願,可透過協議方式辦理,程序較為簡便。
流程如下:
- 填寫離婚協議書(可自行下載或至書局購買)
- 兩位證人簽名,並能確認雙方真實離婚意願
- 親自至戶政事務所登記,才會正式生效
⚠️ 小提醒:證人需能確認雙方的真實意願,建議簽署當日即完成登記,以降低反悔風險。
2. 訴訟離婚(需法院裁定)
當無法協議,或一方簽署後未登記,即需透過法院提出離婚訴訟。
根據《民法》第1052條(法條連結),可提出離婚的法定事由包括:
- 家暴(不堪同居之虐待)
- 外遇(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)
- 其他重大原因(概括條款)
📌 實務更新(112年憲判字第4號):
即使為可歸責程度較高的一方,只要能證明婚姻確已破裂,對方也具有一定責任,仍可請求離婚。
⚠️ 根據實務觀察,目前法院對於「婚姻是否確已破裂」的判斷標準趨於嚴謹,主張維持婚姻的一方,需提出更具體的理由與佐證。
二、子女親權與監護:誰照顧?誰決定?
1. 親權與主要照顧者認定
法院將綜合下列因素判定何者適合擔任主要照顧者:
- 經濟條件與實際照顧能力
- 子女與父母間的親密關係
- 是否具備親屬支援系統(如居住地鄰近支援者)
- 友善父母原則(鼓勵孩子與雙方維持關係)
- 繼續性原則(減少孩子生活環境變動)
📌「親權之爭,實為照顧權之爭」是離婚訴訟中最常見的爭點之一。
2. 共同監護 vs 單獨監護
- 共同監護:重要決策(如轉學、醫療、開戶)需雙方同意。
- 單獨監護:由主要照顧者單方決定。
📌 實務趨勢: 「共同監護的皮、單獨監護的骨」
即使法院判決為共同監護,為確保孩子生活穩定,常會授權主要照顧者就部分事項(如醫療、教育、移民)單獨決定。
3. 探視權安排
- 未擔任主要照顧者一方可主張探視權。雙方可協議「會面交往計畫」,如未協議,法院亦可裁定安排。
- 常見設計包含:子女滿16歲後,可自行決定是否與非同住父母會面。
- 彈性原則:只要不違反子女最佳利益,雙方可依實際狀況調整探視安排。
三、財產與撫養費:如何保障權益?
1.
未成年子女撫養費
- 雙方都有撫養義務,分擔比例可協議或由法院裁定
- 計算基準:各縣市主計處公布的基本生活費(每兩年更新)
- 可依實際需要調整,如:私校、才藝、醫療支出等
📌 建議:
- 撫養費用途明確,可採信託方式控管資金。
- 可約定:未付款即視為全部到期、違約金條款、可執行之約定。
2. 贍養費與財產分配
- 贍養費:限無過失方於訴訟中請求。
- 多於協議離婚時一併處理。
- 適用「法定財產制」者,可主張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」。
💡 更多財產分配細節,將於下一集進一步解析。
四、婚前協議:法律框架下的彈性設計
✅ 有效條款包括:
- 特定情況下的違約金或損害賠償。
- 婚後生活費的金額與名目(建議明確標示:家用 vs 贈與)。
- 清楚列出婚前財產與預計繼承金額,作為日後舉證依據。
❌ 無效條款包括:
- 涉及人身自由之限制(如性行為次數)。
- 以「離婚為條件」的設計(如:出現某情況即自動離婚)。
📌 建議:婚前協議應由一方先諮詢律師,釐清法律效力與風險,避免協議談判過程產生誤解或壓力。
五、總結與建議
離婚涉及的不僅是情感結束,更牽涉法律權益、子女照顧與財務規劃。以下幾點提醒協助您更有準備地面對相關議題:
✅ 儘早諮詢專業律師,釐清法律立場與權益
✅ 離婚協議內容應完整、明確,以利後續執行
✅ 若有家暴情形,應立即驗傷並申請保護令
✅ 撫養費、財產給付可考慮信託或其他法律工具
✅ 婚前協議應依法訂立,避免違反人身自由或設定離婚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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